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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心得体会

发表时间:2024-05-07

最新武警心得体会(集合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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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心得体会 篇1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深入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切实把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举旗定向、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旗帜鲜明、与时俱进、气势恢宏、高瞻远瞩,是我们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报告精神,贯彻落实好报告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奋力推动新时代陕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追赶超越。

一、始终不渝践行新思想,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上达到新境界。

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鲜明回答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等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公安机关要原原本本读报告、认认真真作思考、扎扎实实见成效,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要深入组织学习,在统一全警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深入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切实把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二是要多措并举推进,在迅速兴起学习热潮上下功夫。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置于重中之重位置,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宣讲、研讨交流、专家辅导、举办培训班、学习班及邀请公安战线十九大代表宣讲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进行轮训学习,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迅速兴起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三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等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担负的职责任务,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研究谋划,切实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规律、谋划总体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陕西公安工作新局面。

二、毫不懈怠履行新使命,在落实战略部署、实现追赶超越上开创新局面。

十九大报告为开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务必找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推动新时代陕西公安工作实现追赶超越。一是立足政治稳定新部署,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公安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等,不断强化源头治理、阵地控制、动态管理、应急处置、专案打击各个环节,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着力实现新时代社会大局的“可持续稳定”。二是把握平安建设新形势,把精准打击防控、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报告提出的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部署,不断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是顺应依法治国新要求,把严格规范执法、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遵循。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正、正义等新期待,深化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适应发展矛盾新变化,把践行为民宗旨、激发创造活力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实抓好民本化服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微警务等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更加便民、利企、利商、利开放的新举措。

三、坚定不移跟进新征程,在全面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公安队伍在党的建设上必须有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一要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牢牢把握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的政治属性,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公安姓党”理念根植到思想深处,确保公安队伍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二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对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持续深化对“八项规定”和各项警规警纪的落实,对屡查屡犯、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用足用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坚持从优待警不懈怠。加大爱警、惜警、护警综合保障力度,制定出台全省关爱民警二十条措施,从民警最切身的问题抓起,从民警最关注的事情做起,确保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为民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武警心得体会 篇2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有效地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教育训练,应当熟悉责任区有关情况。制定和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搞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供应,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和制度。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器材装备的配置应当达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对本条令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战斗准备 第一节机关值班

第八条 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第九条 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必须建立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第十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的工作由值班首长负责,其值班人员应当由作战、供水、调度、通信、摄像及其他作战保障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

(二)掌握和核查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实力、分布和值班情况,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并向值班首长报告;

(三)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本地区消防器材装备和各类灭火剂储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做好器材装备、燃料和各种作战所需物资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督促值班的驾驶、摄像、卫生、通信等人员坚守岗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出动准备,保证随时出赴现场。

(五)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地调度出动力量,同时发出信号和语音广播,不间断地保持与灾害现场的联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六)根据值班首长指示和有关规定,调整执勤力量,及时向灾害现场提供有关资料和作战预案;

(七)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时与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状况,遇有大的火灾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灭火需要和火场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八)根据值班首长指示,派员出赴灾害现场,协助值班首长指挥,提供各种作战保障。

第十一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设制责任区交通通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消防执勤力量等有关情况显示图表,以及执勤所必备的其他有关资料。担负辽望任务的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增配辽望器材和通信器材。

第十二条 各种执勤器材装备,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保养和检测,并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第十三条 值班首长,通常由本级首长和司令部首长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的分布,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各种作战预案;

(三)督促检查指挥、通信调度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带领或指派值班人员出赴现场。实施指挥并视情组建火场指挥部。

第十四条 机关每天战备值班交接工作,由当天的值班首长组织,其方法和时间,由各地消防总队或者支队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地(州、盟)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市、旗)公安消防大队,可根据需要建立调度指挥机构和值班制度。

第二节中队值班

第十六条 值班队长,由中队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内的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灭火作战计划内容;

(二)掌握全队执勤实力,检查战备情况,保证人员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规定的战备状态;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首车到现场;

(四)按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执勤力量状态。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七条 中队设通信室,通信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动命令》(见附件一)或者从终端机提取调度命令;

(二)将《出动命令》或者调度命令送交值班队长,重点保卫单位发生火灾时,还应当送交作战计划;

(三)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熟记通信密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通信用语;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六)分散接警的中队通信室,应参照本条令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设置辽望员的支、大队,辽望员的职责由总队或支队确定。

第十九条 卫生员的主要职责:做好救护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随值

班队长出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工作。 第二十条 战斗班长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的有关内容;

(二)确定战斗员的战斗分工;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战备情况,保证班内执勤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带领全班迅速登车;

(六)负责往返途中的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二条 战斗员主要职责:

(一)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好;

(三)熟悉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固定灭火装置的情况和使用方法;

(四)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第二十三条 供水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掌握责任区市政和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地下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以及其他可供灭火使用水源设施的位置和情况;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第二十四条 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职责:

(一)维护保养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水泵性能良好;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发动车辆,做好出动准备;

(四)往返途中,保证行驶安全;

(五)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油、水、电、气、灭火剂,检查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执勤队长组织,列队进行。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处置完毕,再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执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队时,要按规定请假。 第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不得随意减少执勤力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时,要报请上级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车辆、随车工具和个人装备;备用器材装备的数量,各地可根据情况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器材装备和人员,因故失去执勤能力时,要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上级机关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补充。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外出训练时,必须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持通信联络,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驻地训练时.应当避免使用执勤器材装备,以备出动和实战需要。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抢险救援以外的其他方面。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时,要报请上级批准。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执勤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执勤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实行责任制,由执勤人员分工负责维护保养,做到日检查、周保养,保证战备状态。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库内执勤车辆的停放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符合执勤的实际需要,有利执勤出动。库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准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无关的其他物品。消防车库严禁挪作它用。采用保暖措施时,要确保安全。

第三节等级战备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为使公安消防部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恶劣气候或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二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战备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方案;

(二)停止营区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职在位;

(三)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充实执勤人员,调整执勤力量,充实器材装备,落实各种战斗保障,必要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

第三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一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战前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和行动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机关人员要全面就位;

(三)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保证全员在位;

(四)根据任务需要,调整机关人员、车辆,充实执勤力量,随时听从上级的调动;

(五)配备充实器材装备和各种保障物资,落实各种战斗保障;

(六)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第四十条 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由总队或者支队首长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发布。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指示,部队进入等级战备时,执行单位要立即报上级消防机关备案。接到上级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

第四十一条 解除等级战备或者降低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作战计划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人员,要熟悉责任区或者本地区的火灾规律、火灾危险性,建筑特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等有关情况,建立必要的任务基础资料档案。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责任区内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

第四十四条 对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要在灭火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作战计划。必要时,还应当制订跨地区协同作战的预案。当保卫目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演练中发现作战计划不准确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重新制定。

第四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以作战计划为基础,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指战员的应变能力。实战演练由责任区消防中队或者支(大)队组织实施,两个以上中、大、支队参加时,应当分别由大、支、总队组织。

第三章战斗行动 第一节灭火作战组织指挥

第四十六条 灭火组织指挥的程序是: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第四十七条 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应当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超越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四十九条 责任区发生火灾时,通常应当由责任区公安消防中队值班队长担任火场指挥员,负责火场组织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协同灭火作战时,上级指挥员未到场前,实行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第五十条 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队参战时,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当扑救油田、化工、船舶等特殊火灾,而公安消防部队参战的力量又较少时,应当参与指挥。

第五十一条 火场指挥部是火场情报、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当设立火场指挥部。当地方党政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参与火场组织指挥工作时,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员要汇报火场情况,提出灭火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部队贯彻执行。

第五十二条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火场指挥部标志由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规定。

第五十三条 根据灭火战斗需要,火场指挥部可以下设分指挥部。分指挥部负责对本战斗区(段)所属的灭火力量进行指挥。

第五十四条 火场指挥部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

第五十五条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等人员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第五十六条 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一)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二)组织火场指挥部与调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的通信畅通;

(三)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灭火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资等情况;

(四)组织供应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五)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六)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七)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八)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第五十七条 火场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值班首长或最高领导担任。主要职责:

(一)了解火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面,确定灭火决策,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

(二)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救物和供水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公安、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火场副总指挥员一般由总队、支队战训处(科)长或者指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火场总指挥员工作,在火场总指挥员离开火灾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队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确定水(管)枪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构)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二)向各班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本队灭火战斗工作。

第六十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向战斗员分配任务,组织好各战斗员之间的配合;

(二)进行火情侦察,确定铺设水带的路线与水(管)枪、分水器和消防梯等器材设置地点;

(三)搞好协同作战。与友邻班保持联系;

(四)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然后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六十一条 火场各级指挥员是灭火战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火场上,要着指挥服,佩戴统一的指挥标志(见附件二)。

第二节接警出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接到报警或者调度指挥中心的命令时;

(二)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三)其他情况,接到上级命令需要出动时。

第六十三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分散接警的消防中队)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

第六十四条 遇有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发生火灾时,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及时调动灭火力量。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第六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接到非责任区报警时,应当及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按照指令出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出动,同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值班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动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六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奔赴火场,途中要随时了解火场情况。如遇另一起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并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六十八条 两个以上中(大、支)队扑救同一起火灾或者遇有爆炸、伤亡、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等特殊情况,上级机关值班首长或人员应当立即前往。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值班,准备组织再次出动;总(支)队值班人员出动后,应当有一名首长在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保持与火场和上级机关的通信联络,了解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并根据火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调集灭火增援力量。

第七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要设置岗哨,负责警戒,维护营区安全和门前秩序,保证消防车库前道路畅通;遇有群众报警,及时报告;消防车出动后,负责关闭车库大门。 第七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门前路两侧,应当设置交通示警装置,当接警出动时,应当向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显示。

第三节灭火行动要则

第七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必须做到统一指挥、准确迅速。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正确运用各种战术,尽快扑灭火灾,尽力减少火灾及其他损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成侦察小组进行火情侦察,以便查明情况,及时确定灭火对策,迅速投入战斗。火情侦察要贯穿于灭火战斗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侦察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侦察任务,通信联络方法,注意事项等。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一)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二)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三)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四)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六)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七)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第七十四条 战斗展开要果断迅速,根据情况可以采取:

(一)准备展开。从外部看不到燃烧特征的,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做好战斗的展开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外部看到燃烧产生的烟雾和火焰,但对火场内部的情况

尚不清楚,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铺设水带干线至分水器处,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通过侦察基本掌握了火场情况,指挥员应当果断命令作战人员进入作战位置,实施扑救。

第七十五条 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下列主要方面:

(一)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二)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四)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五)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面。

第七十六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二)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三)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七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第七十八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需要开辟通通时.可以对建(构)筑物、生产设施或者构件进行局部破拆;

(二)火势燃烧猛烈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及两侧拆除可燃物,开辟隔离带,阻截火势蔓延;

(三)燃烧的建(构)筑物,有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燃烧的建(构)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烟雾时,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爆燃和助燃的时机及部位进行破拆,以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改变火势蔓延和烟雾流动方向;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内部构件时,要防止误拆承重构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建(构)筑物外部进行破拆时,要事先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在有各种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要避免因损坏管道,造成可燃、有毒液体及气体泄漏或者影响通信、供电、供气。

第七十九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井、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将着火层以下楼层的门窗关闭开启顶层的排烟口或窗口,将烟气排出并注意防止“中性面”下移扩大火势;

(三)利用机械设备排烟。使用机械排烟设备,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四)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工排烟。

第八十条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二)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三)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四)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设施;

(五)多层或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火场供水应当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供水。向高层建筑内部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必须分清高、低压区水泵接合器。

第八十一条 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一)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选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应当根据灭火进程,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二)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船体倾覆和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进行防排水作业。

第八十二条 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尊重科学、注意安全:

(一)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危及作战人员生命和消防车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先将作战人员和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采取工艺灭火措施灭火时,要在失火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进行;

(三)在浓烟、有毒、缺氧等复杂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灭火抢险,必须佩戴防护装具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四)火场内如有带电设备应采取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第八十三条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建(构)筑物的起火部位和构件。逐垛逐件翻移被火烧过的物质,使用仪器仪表检测被扑灭的液(气)体储罐、邻近罐温度及其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大风情况下应当检查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构)筑物和可燃物质。石油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或者责成失火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以及有关人员监视火场;

(二)撤离火场,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三)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四节战评与总结

第八十四条 战斗结束后,参战的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进行战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战术、技术水平和部队整体作战能力。

第八十五条 战评与总结一般由责任区中队火场指挥员负责组织;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参战,由大(支、总)队负责组织。

第八十六条 战评要以接警记录或录音、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和现场录像为依据。战评的主要内容:

(一)受理报警、调动力量和出动情况;

(二)灭火决策、战斗部署和战斗行动各环节采取的方法措施等情况;

(三)火场组织指挥、火场供水、协同作战和通信联络情况;

(四)指战员的火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

(五)后勤保障工作情况;

(六)主要经验教训。

第八十七条 总结在战评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半个月之内上报;特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一个月之内报送公支部消防局。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扑救总结报告也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节抢险救援

第八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积极营救急待救助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者控制事态的发展。

第八十九条 抢险救援工作的范围可以包括:

(一)参加处置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在发生水灾、风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参加抗灾救灾斗争;

(三)在发生各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有人员遇险的情况下参加救人和抢险,

(四)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关键性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和排除故障;

(五)当地政府和群众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其他社会救援工作。

第九十条 在规模大、损失大、影响大、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力量较多的情况下,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抢险救援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一条 在参加抗洪、抗震等救灾斗争及核电站应急救援时,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已有的防汛、抗震及核救援等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二条 在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时,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负责统一指挥,并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伍参照执行。

第九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机智勇敢、完成任务好、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分别给予表扬、嘉奖、记功或者物质奖励。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畏缩不前及违反纪律的人员要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九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可以根据本条令,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有关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七条 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980年4月10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即行废止。

武警心得体会 篇3

通过这次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办好党的事情,归根结底要靠党章来统一思想和规范言行。目前,党的建设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党的干部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党的工作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党员的要求去办事。同时,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视、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具体,对_危害认识进一步深化,目标更加明确。

通过学习,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做如下汇报:

一、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比较注意学习,但总感到学习的自党性还是不是很高,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深刻,缺乏理论学习的动力和压力,没有让学习进入工作,进入思想,没有以自己所承担工作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学习重要性,没有以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解决自身差距利不足上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利自觉性对待学习。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工作比较负责,但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进展把握得不够深入。3、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些减弱,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世界、人生观、价值观上与组织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今后,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把学习作为自已的第一要务,把学习作为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掌握利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2、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到各个分支行、部室,多于基层一线,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方案。3、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修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中时刻想着党的工作,想着人民群众利益。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既有外在的约束性、规范性,更需要我们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和内在提升完善。"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不断地深化认识,增强自觉自为是毕生的功课。

武警心得体会 篇4

作为一名武警士兵,我切身体会到了忠诚卫士的责任和使命。多年来,我在执行任务、训练和生活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我个人的体验和对待忠诚卫士这一角色的理解。在忠诚中,我们体味着责任和担当;在卫士中,我们彰显着自己的力量,为保卫祖国的安宁而努力。

首先,我深深地明白了忠诚卫士的责任意味着什么。作为武警士兵,我们对党和人民充满了无限的忠诚和尊重。我们的使命是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我时刻铭记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地尽职尽责。在训练中,我时刻以极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战斗力。在生活中,我同样秉承着对待工作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从小事做起,培养了细致和耐心。

其次,我在忠诚卫士的角色中体会到了担当精神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忠诚卫士,我们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的责任。在我看来,担当是一种不畏困难与压力的品质。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敢于亮剑,果断而有力地采取行动。在执行任务时,我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沉稳,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聪明才智。在危机处理中,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灵活运用各种战术技巧,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我也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保卫国家的需要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作为一名忠诚卫士,我认识到了自身的力量和责任。我们在忠诚卫士的角色中展现出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力量,还有对团队和战友的力量。在部队和训练中,我们始终保持着团结一致的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们勇往直前,相互激励,齐心协力,一同战胜一切困难。我们知道,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才能成就不凡的事业。同时,我们也明白,作为一名忠诚卫士,我们肩负着保卫家园的责任。我们的力量不仅仅表现在军事行动上,还体现在每一个人民的心中。我们时刻保持着良好的形象和行为,以我们的行动来影响和激励着更多的人。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忠诚卫士,我体会到了责任、担当和力量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忠诚、担当和坚定的信念,努力保卫国家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才干,为建设强大的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共1124字)

武警心得体会 篇5

“按照预定计划,分组展开行动!”一声令下,数个身披迷彩伪装网的小组成员像一支支透明的箭矢,无声息地射入崇山峻岭之中。根据导调员给出的情况,一伙犯罪分子正藏匿于附近的密林之中,官兵以小组为单位展开拉网式搜捕。在指挥员手语指挥下,战士们变换着姿势、队形,仔细找寻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两个小时后,终于在山顶将犯罪分子包围,成功将3名“犯罪分子”擒获。这次野营拉练,着眼提升部队实战能力,导调组坚持真导实演,用逼真的战场情况、浓烈的硝烟战火摔打锤炼官兵打仗本领,不间、地点、任务情况带给了官兵十足的考验。山地搜救、紧急救护、丛林捕歼等十数个课目穿插结合,边走边打、不分昼夜、高潮迭起。排长小王总结道:“在争分夺秒的情况下体验扣人心弦的战场氛围,很有挑战性、很磨练人!虽然我排处置情况评分低,但是指出来的问题弊端条条在理、句句指向战斗力标准,我服气!我一定汲取教训,加强研究训练,力争在下个课目取得好成绩。”

武警心得体会 篇6

这次培训对我的影响很大,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职责。具体来说我有以下几点收获:一、端正了思想,明确的入警动机我们都是公安院校毕业生有一定的公安基础知识,选择长航公安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但是通过这次培训纯洁了我的入警动机,使我明白了人不能这么自私、狭隘,人民警察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责任重大值得我们用尽毕生心血而为之奋斗。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以一名小学生的态度虚心的向各位前辈师哥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和学习方法,不断的增长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为我们警营增光。二、完成了由学生到警察的角色转变初任民警,培训时间虽短但是对我们的帮助却很大,使我们由原来弱不禁风需要父母社会保护的雏鹰成长为了一名翱翔苍穹铮铮铁骨的大漠雄鹰,由一名天之骄子成长为一名除暴安良维护正义的人民警察。三、深入学习了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和职业道德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明白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人民警察的第一素质对于人民警察的重要性,它是人民警察素质的核心和灵魂。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忠诚可靠,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来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强化警察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文化素质是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的丰厚底蕴。完善的知识结构、厚重的人文素养、终生学习的理念以及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克敌制胜的最终决定力量。对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以及船舶知识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坚持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掌握娴熟的执法技能和以“擒拿格斗、警械使用、控制与解脱等”实用警技,夯实法学基础注重法律实践,是我们工作创新和创新工作方法力量之源。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我们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因此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加强锻炼不断提高自己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工作环境。四、学会学习常言道:“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学会“以人为师、以敌为师”,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在人民警察的职业道路上不断丰富提高自己是我这次培训的又一重大收获。总之这次培训使我看到的前进的方向和自身的不足,对于我这么一个刚破壳的雏鹰来说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给我了以知识和信念,赋予了我腾飞的翅膀。常言道:“是雄鹰就要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要搅起海底狂澜。”我会以此次培训为开端、为契机,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务之志,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我们警营,增光添彩。(张子钰)

武警心得体会 篇7


作为现代化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部队一直以来都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有幸跟随武警部队一起参与了多次任务,深刻体验到了他们的拼搏精神、坚韧意志以及高度纪律的特点。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并阐述自己对武警部队的心得体会。


我想谈谈武警部队的拼搏精神。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日常训练中,武警战士们总是能够展现出持久的持之以恒的拼搏精神。他们时刻保持着高昂的士气和坚定的信念,始终以完成任务为己任。在严酷的训练环境中,无论是对抗恶劣天气、克服困难地形还是应对复杂的敌情,他们总能奋勇向前,永不退缩。这种拼搏精神不仅是武警战士们对自身职责的追求,更是一种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担当。


武警部队的坚韧意志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面对多么艰难险阻,武警战士们都能够坚守军魂、坚守使命,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意志力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他们时刻保持着冷静沉着的头脑,不畏艰险,敢于冲锋在前,不怕付出代价。在训练和执行各项任务中,我亲眼目睹了许多士兵面对巨大压力和困难时的坚毅和坚定。正是这种坚韧意志,使得武警部队能够始终保持着自己独有的军事特色和战斗力。


我想强调武警部队高度纪律的特点。纪律是军队的灵魂,也是武警部队的重要标志之一。武警战士们始终严格按照军事纪律行动,时刻保持着一种高度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感。无论是在训练中还是在实际执行任务时,他们都能够自觉地服从命令、服从组织。纪律的执行使得武警部队具备了高度的组织协同性和战斗力,使得部队能够迅速、有序地完成各项任务。


武警部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拼搏精神、坚韧意志和高度纪律是其独特的品质,也是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所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本保证。这种精神和特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尤其是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们都应该学习武警部队的拼搏精神,坚守我们的信念,保持坚韧不拔的意志,严守纪律,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努力奋斗。


在我跟随武警部队参与的一次任务中,我亲眼目睹了武警战士们在恶劣环境下坚持训练、迎难而上的场景。这次任务是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山区进行的,由于地形复杂、交通不便,我们需要靠步行才能到达目的地。在艰苦的行军过程中,武警战士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尽管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路面泥泞不堪,但他们依然坚守在训练任务中,全身心地奋斗、努力突破。


在一次爬山的训练中,我亲眼目睹了武警战士在巅峰上的拼搏与顽强。爬山路线崎岖险峻,平均高度超过2000米,一路上充满了各种挑战和困难。起初,我看到一些战士们身心疲惫,脸色苍白,但他们仍然意志坚定地继续前行。他们互相激励,相互支持,没有一个人退缩。我跟随他们一起爬山,切身体验到了脚步沉重、汗水流淌的辛苦。我们终于到达了山顶,站在那里,迎接我们的是美丽的风景和一片青山。这次训练不仅考验了我们的体力,更锻炼了我们的意志力和团结合作的精神。


通过这次任务的参与与体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武警部队的拼搏精神、坚韧意志和高度纪律。他们时刻保持着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和责任,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士气和强烈的纪律意识。这种精神是武警部队战斗力的源泉,也是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所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石。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我深感荣幸能够有机会亲身感受到武警部队的豪情壮举,并时刻保持对他们的崇高敬意。


我相信,只要我们继承和发扬武警部队的拼搏精神,坚守自己的信念,做到坚韧不拔,始终保持高度纪律,我们就一定能够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我们向武警部队的英雄们学习,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武警心得体会 篇8

尹欣欣,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12月入伍,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总队九支队特勤中队班长,一级士官。7月1日,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黄浦江隧道施工段发生江水流沙倒灌,他主动请缨加入突击队,在江堤决裂的危急关头,率先跳入决口,与战友一道打木桩、填沙袋,经过9天9夜的连续奋战,筑起了一道临时防汛墙,排除了险情。4月20日正值亚太经合组织年会召开前夕,他奉命参加南浦大桥浦东段设卡检查任务。凌晨时分,在检查一辆白色面包车时,发现后排座椅下藏有爆炸物,一名男子突然点燃打火机准备引爆,他迅速将歹徒压住,夺下打火机,避免了一起爆炸事件的发生,并将3名男子抓获,缴获雷管25支、炸药30余公斤、管制刀具26把。10月29日上午,正在休假的他路过青州市河滨路工商银行门口时,突然听到呼救声,发现3名歹徒拦车抢劫一提钱女子后逃跑。他迅速追上前去将一名歹徒扑倒,另两名歹徒见状,拾起砖头、木棍朝他砸来,他奋力与歹徒搏斗,在身体多处被砸伤,血流不止的情况下,强忍剧痛,紧追抢包的歹徒并飞身将其扑倒擒获。近年来,他先后参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28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和第五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武警心得体会 篇9

刘树果,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1989年11月入伍,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江西总队一支队副参谋长,少校警衔。3月8日,两名蒙面持枪歹徒,在江西九江市区一居民楼内劫持7名人质,索要人民币100万元。接到处置命令后,他迅速带领9名特战队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制订“8秒钟突击”战斗方案,他主动请缨化装成群众潜入现地侦察,并抓住时机,飞身上前将一歹徒按倒在地,与同时冲入楼内的特战队员一起将另一名歹徒击毙,缴获手枪1支、匕首2把,安全解救了人质。4月,在参与围捕福建漳州“3·30”绑架案在逃嫌疑犯战斗中,面对持枪歹徒,他带领特战队员担负搜排、布控和抓捕任务,与歹徒进行长时间的斗智斗勇,直到歹徒走投无路而自毙身亡。2010月,他奉命参与处置一起突发事件,始终靠前指挥,带头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学生的信任,圆满完成了任务。近年来,他还参与完成了处置江西丰城“8·16”治安事件、云塘“4·25”突发事件和围捕持枪杀人犯战斗任务。曾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4次,获第九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提名奖。

武警心得体会 篇10

敬晓玲,女,汉族,1977年3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特警学院女子特警队正连职分队长,中尉警衔。入伍以来,她勤奋学习,爱警精武,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军事训练中的各种困难,苦练射击、搏击、攀登、特种战术等反恐本领,掌握了“一枪毙敌”和“一招制敌”的精湛技艺,多次在上级的军事考核、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连续6年夺得军事训练综合评比第一名,所带分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她在工作实践中,着眼处突反恐任务需要锻造自己,磨砺部属,出色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204月,她奉命带领一名女特战队员赴广东佛山执行秘密侦查任务,在26天时间里,她乔装打工妹与犯罪嫌疑人亲属零距离接触,协助公安机关获取犯罪嫌疑人大量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并成功破获一起凶杀案,受到各级首长的高度评价。近年来,她先后参与天安门广场执勤,参与完成了“世界警察国际年会”、国家地面反劫机演习、武警部队反恐演练等120余场次的军事表演任务,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获第九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提名奖。

武警心得体会 篇11

篇1

今年,中央决定要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各地党组织应准确把握此次学习的新导向,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两学一做”要以讲纪律守规矩为导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官多大、资格多老,都要讲纪律守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员干部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更谈不上纯洁性和先进性。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

“两学一做”要以发挥党员作用为导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让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能笼统要求,要选好主题,选准选好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服务活动,使每一个党员都能依托活动载体发挥自身作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教育引导每一个党员干部,围绕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自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引领群众万众一心扶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智慧、出实力、展形象。

“两学一做”要以强化理想信念为导向。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出现越规出界的问题。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要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不同对象灵活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篇2

经主席批准,xx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改革强军主题教育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意见》,就在全军开展改革强军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军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聚焦实现强军目标,紧贴强军兴军实践,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向党看齐、维护的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负责制,坚决听从党中央、和指挥;着力凝聚意志力量、助推改革强军,加紧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加紧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拥护支持投身改革;着力树牢打仗思想、激发打赢动力,不断提高新形势新体制下履行使命任务能力;着力纯正风气、树起革命军人和合格党员好样子,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

《意见》强调,“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作为重点突出出来,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正常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干部重点,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在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党章党规,要着力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系列讲话,要坚定对的矢志追随和信赖拥戴;做合格党员,就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要围绕铸牢忠诚品格、强化党性观念、深化整风整改、促进改革强军,区分层次解决突出问题。学习教育贯穿全年、融入经常,重点采取6个方面推进措施: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讨论设置4个专题,党支部每两月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创新方式讲好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始终铭记党员身份,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性分析,查摆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走在前面、深学一层。

《意见》强调,改革强军主题教育活动要着眼适应新体制、履行新职能、担当新使命,把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领与实践引导结合起来,为改革强军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抓好学习教育,着重讲清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深化改革各项决策举措的科学性正确性,讲清拥护支持改革的实践要求,讲清新体制下履行职能使命的新要求。团以上领导机关特别是高级机关开展“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大讨论,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决心意图,深刻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更新思维理念、理清职能任务、拿出思路举措,确保新体制顺畅高效运行。在政治机关政治干部中着重搞好“政治工作发挥生命线作用”大讨论。开展“坚定改革强军意志、投身改革强军实践”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官兵学理论、强本领、比干劲、作贡献。全军不统一规定集中教育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改革进程、任务和官兵思想实际科学安排。注重针对内外环境发展变化对官兵思想带来的影响加强教育引导,深入细致做好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要把两项重大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加强分类指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两项重大教育坚持有分有合,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同相近的集中学习讨论等内容捆在一起抓,各具特色的内容和步骤分别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日时间进行。深入研究新形势新体制下开展教育的特点规律,加强各项教育统筹和归口管理,大力推进教育理念、内容、手段、机制等全方位创新,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手段,紧贴官兵现实问题和活思想,使教育走心入脑、取得实效。

武警心得体会 篇12

陶谦,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1978年12月入伍,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总队大兴安岭支队支队长,上校警衔。20在扑灭“7·28”森林大火中,他带领部队挖掘防火隔离带287公里,扑灭火线346公里,及时有效地完成了任务。205月,他在扑救内蒙古、黑龙江特大森林火灾战斗中,连续转战多个火场,扑灭火头20余个。一次,在组织部队扑火过程中,突然风向改变,火势转移,部队被大火围困,他机智果敢,沉着指挥,成功将300余人带离险境,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多次受到国务院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表扬。工作实践中,他勇于创新,在实战中锤炼部队,承担并组建了森林部队第一支重点分队。他注重调查研究,撰写了40余篇训练战法学术文章,其中《夏季北部原始林区高山石塘林火灾灭火战法》被刊物评为优秀论文。研究革新30多项成果,有17项在全总队范围推广。近年来,带领部队营造“绿色卫士林”7050亩,植树293万余株,完成多次抢险救灾任务,为驻地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所带支队2006年被国务院扑火前线总指挥部授予“扑火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个人曾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获第八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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