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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4-10-19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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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1

为推进我公司学习创新型组织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创建特色,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上级公司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要点,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方案。

1、目的意义

学习型组织是围绕公司"全面、均衡、创新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学习、推动创新、广泛参与为原则,通过培训分享、好书推荐、专题辩论、理论研究、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激发起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从而达到学习理论、创新思维和提升能力的创建目的。

2、活动要求

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管理行为,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3、参加人员

总经理、分管领导、承保负责人、理赔负责人、客服部负责人、窗口服务网点门店主管等。

4、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贯、渗透理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理念是员工学习的根基。因此,我们首先要在全体员工思想中培育"学习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学习创造幸福,终身学习收益一生;学习提升创新力、发展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先进理念,通过多层面的动员和沟通,把学习型组织理念灌输给每位员工,用理念引导学习。

(二)营造活动氛围

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将学习制度和培训计划悬挂在醒目位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营造"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浓厚氛围,达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的效果。

(三)目标明确,健全规章制度。

1、目标是一个组织或一个企业中所有成员所共同追求的美好愿望和前景,它能在人们心中激发出一股推动力量。我中支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目标是:创建一个持续学习,创新进取,专业高效,全面、均衡发展的企业。我们将汇集全体员工的智慧,凝聚全体员工的正能量,形成一个整体,鼓舞全体员工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努力。

2、我们同时要健全四项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个人自学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人才激励制度。科学制定出员工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等,把学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档案,纳入考核评级;加强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班,扩大学习覆盖面和参与度。

(四)建立培训课程体系,确保持续学习提高。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2

如何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

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的着力点,也是着眼全局、服务中心、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根本保证。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加强了,就会有力地促进机关的全面建设。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得到了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较好地发挥,有效地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这里面的关键点,就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

一、党支部支委会一班人建设

基层党支部支委会一班人是动员、组织、率领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指挥部和战斗堡垒,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加强基层支部班子建设必须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班子团结,营造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把支部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坚强战斗集体。

近年来,我们通过抓好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支委会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加强对支委会成员的民主监督等一系列的措施,不断强化党支部支委会一班人的党性修养,提高自律自觉意识,努力使之成为廉洁从政、忠于职守的带头人。

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乌市地税局系统现有党员641名,占全局干部职工总数的49.8%,带好这支党员队伍,对完成组织税收收入的各项工作任务至关重要。新形势、新任务对地税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符合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不断取得各项事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在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道德修养的同时,我们注重抓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税务机关是国家经济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是人们关注的对象,也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和“公关”的目标。因此,我们经常对党员干部提要求,把利害得失讲清楚;经常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和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运用一些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并且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了干部细化考核评价的标准,使对党员干部的评价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充分调动每个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三、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确立正确的建设思路。基层党支部要遵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以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党务干部队伍为目标,从建立健全党务干部的选配、培训和交流等各项制度入手,逐步形成有利于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有利于吸纳各方面优秀人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务干部建设机制,2、做好选配工作。基层党务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且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配备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民主程序,注意保持支委会一班人合理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

3、加大培训力度。党务干部的培训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安排中青年党务干部参加本部门的有关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并掌握一至两门与部门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和谐党支部建设

和谐党支部建设要努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水平,准确定位,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改进方式,主动作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机关及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证和服务。

创建和谐党支部,支委会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理解,以支委内部的和谐带动整个支部的和谐。带头提倡诚信友爱,促进人际和谐,互相信任、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带头注重民主平等,保持团结稳定,相互之间讲尊重、讲权益、讲团结;带头做到立党为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一门心思干事业、搞建设、谋发展。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卡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党组织服务功能,建好建强建卡贫困村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县扶贫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基层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立足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是以加强班子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选优配强、整顿建强、服务聚强“三大行动”,把一些政治素质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进一步选好配强村(社区)班子。以一手抓党建、一手抓经济来强班子,带队伍。

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提升党员党性修养,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助脱贫攻坚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展贫困村经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逐步健全缺、漏党建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整体功能

1.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力实施“好书记选育计划”,按照“三有三带三选”的标准和程序,重点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中选择一批“一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和后备干部,不断优化村级班子结构。

2.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大机关作风、效能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力度,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能。有效组织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办好事、实事。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党员活力

1.按计划培训乡村干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按照《乡201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利用新老干部传帮带、集中培训、座谈会、远程教育网点、QQ群、微信群等方式,有计划的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党员教育常抓常新。

2.抓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力度,在农村“双带”能人、乡土人才、企业生产一线、“双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着力扩大一线工人、农民、女党员的比例。突出抓好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少数村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对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今年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3.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助脱贫攻坚作用。大力实施“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计划”,持续加强“第一书记”考核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抓党建、促发展第一责任人作用。“全面推行‘党旗引领、精准扶贫’,通过‘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计划’这一载体,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脱贫高度融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乡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加强阵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规范软件资料建设和管理。村级活动场所内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村党组织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以及在村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和会议记录、体现相关工作轨迹的,都应整理归档保存。

2.创新基层党组织运行模式。各支部认真执行“”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健全村民议事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七·一”前后,各党支部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3.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结合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大力实施“村级党组织强筋壮骨计划”,整顿建强软弱涣散党组织,壮大经济发展,根据各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挖掘发展潜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推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一般党组织晋位升级。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基层党员干部制度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警钟长鸣;充分发挥基层党员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员加强管理、分类指导,充分发挥作用。对能人党员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老党员要通过成立各类监督小组,发挥监督反馈、参谋指导作用。

1.建立分类指导机制。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按照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的要求,切实抓好转化提升,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2.建立关怀帮扶机制。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加大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乡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各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基层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建卡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重点,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把握重点环节。要把建卡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将产业扶持周转金作为种植、养殖发展的启动资金,同时聘请种养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切实把贫困资金用活、用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用担保平台建设,整合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贴息、抵押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难瓶颈问题。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加大聚居点的投入力度。坚决执行“321”挂联帮扶不走样,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农村党员所挂联的贫困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措施,扎实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创新载体,切实让基层党员、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帮扶成效显著。

3.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乡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督查,包括支部公开承诺事项、第一书记的指导帮扶情况、“”、党务公开、党员发展、群众满意度等。制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按照支部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进行考核,加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评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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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4

李党支部2012年基层

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XXX工委发[2012]25号文件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XXXXX为主题,以党员承诺亮牌制为抓手,以加强我所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建设为重点,更新观念、强化功能、改进方法、提高能力,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为主要内容,不断增强我所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我所党支部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扎实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结合上级要求现将我所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注重理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大”重要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实践,为全面推进我所经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党支部要用良好的作风服务于党员、凝聚党员。带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党员干部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弘扬敬业精神,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建设

1、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认真树立党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以此来弘扬敬业精神,加强党员思想

道德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精神氛围,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品格高尚”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2、以党风促作风,以党性铸灵魂。要求每位党员在年初,结合自身实际作出承诺,支部亮牌管理党员承诺,支部将根据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公示,半年和年终时召开点评承诺会议,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在工作实际中凸现出来,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建工作,形成党建特色

1、认真分析、评价我所党建工作现状,积极创新和深化活动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使我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员形象和表率作用影响带动优秀青年努力工作,不断进取,向党靠拢。

3、抓好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帮助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开展党课教育,在坚持上好党课的同时,利用“七一“等时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党员、积极分子思想教育,使党员、积极分子通过党课教育,思想上确实有所得,意识上有新的提升。

四、其它工作

1、继续开展以XXXXX为主题的争创活动,以此提高我所的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热情为住(用)户服务,做好XXXXXX工作。

2、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好国有资产,夯实党务、政务监督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精神,强化廉政意识,抓好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引导领导干部、党员、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长期开展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党员、职工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使大家能够以较高的思想觉悟投身到各项工作中。

4、不折不扣、及时完成上级党工委、主管局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总之,2012年,我所党支部一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团结和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与时俱进、励精图治、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开展好全所的各项工作。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5

组织建设调研工作计划

在现代社会中,组织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家良好的组织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更能够赋能员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因此,对组织建设进行调研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介绍一份具有生动性和可实施性的组织建设调研工作计划。

一、研究目的

1、了解组织发展历程,掌握组织成长变化情况。

2、了解组织架构和组织文化的特点及作用。

3、了解员工对组织的认知程度、满意度和建议。

4、为组织的合理发展提供定向性的指导和思路。

二、调研主体

1、组织负责人:通过负责人的口述和组织资料的整理,了解组织创建的过程、变化的原因、组织文化和发展规划等。

2、第一线员工:通过对员工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了解员工对工作的理解、对组织的认知和看法、对组织中存在问题的感受和建议等。

三、调研内容

1、组织成长历程:探究组织从创建到现在的历程,分析组织的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机遇,以及组织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和变化。

2、组织架构和文化:了解组织的管理结构,包括人员组成、岗位职责和管理体系等。同时也要了解组织的文化发展历程、理念和价值观念,分析组织文化在员工行为中的作用和影响。

3、员工工作感受:通过员工问卷和访谈,聚焦调研员工群体的工作状态和满意度。了解员工对所在组织的认同感和工作动力等。

4、组织建设问题:根据前三个部分的研究结果,分析发现目前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整理提炼出改善建议和提升计划。包括从管理层面和员工服务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四、调研期间

调研期限视研究对象的发展阶段不同而定,大致分为5-10天左右。其中,与组织负责人的谈话时间较为灵活,可以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而员工调研更加注重时间的精细安排。

五、预期成果

1、研究报告:通过前期的调研工作,撰写一份结构完整、论述详实、数据清晰而具有高度实践价值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当包括调研数据和分析、问题发现和解决方案等交代,为组织的发展方向提供建议。

2、问题解决方案:在调研报告中,针对调研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应当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3、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通过调查工具和研究方法,得出组织员工对当前工作的满意度和建议,从而为组织员工管理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本文的组织建设调研工作计划包括研究目的、调研主体、调研内容、调研期间和预期成果。借助此调研计划的框架,可以高效准确地了解组织的现状和员工工作状态,并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改善方案。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6

乡镇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

一、党政领导重视

1、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动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情况汇报,各级支持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新建企业建会建家、集体合同、企务公开、劳动竞赛、帮扶活动等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分工,有议事规则,有落实措施,工作效果明显。

3、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时,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组织机构健全

4、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按规定换届选举。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要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职待遇。工会经费审查、女职工、劳动安全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健全。

5、本级和所属工会有牌子、有印章、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地点、有活动场地,并依法办理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工会工作的有关职责、制度和网络建设情况要设置专栏上墙公布。

6、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建会条件的村、社区、工业小区、市场等,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都达到80%以上。

7、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同时,开展以争创“模范乡镇(街道)工会”、“模范村(社区)工会”、“合格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小三级联创”活动,基层工会建成合格职工之家90%以上。

三、工作制度完善

8、坚持工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所属企事业基层工会主席会议,通报和研究工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9、坚持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和分工负责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衽目标责任制。

10、坚持工会干部培训制度。通过不同形式每两年对所属基层工会干部至少培训一次。

11、基层工会名册规范完善,工会档案资料齐全。基层工会名册包括:基层工会名称、职工人数、会员人数、工会主席、副主席及班子配备情况等,并衽动态管理;本级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有关文件、活动情况等,记录全面,有案可查。

12、新建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及时,职工、农民工等入会及时,管理办法完善,会员管理规范。各类工会组织有示范典型,基础建设扎实。

13、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严格规范,依法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四、履行职责到位

14、源头参与积极有力。适时提出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

15、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培训工作,组织职工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建功立业,成交明显。

16、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每年重点抓好1—2项活动,开展有影响的文体活动两次以上。圆满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满意率85%以上。

五、指导帮助基层

17、适时对辖区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18、注意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交明显。

19、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区域性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履约率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商会议;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5人以上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每年对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一次。

20、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边区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直接调处率达到85以上。

21、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区域性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建会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或职工大会制度的达到85%以上。

六、服务职工群众

22、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3、积极开展职工(包括农民工)就业培训和维权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和自身维权能力。

24、辖区域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25、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高,满意率90%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聪明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祖国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设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可以建立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僵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署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蒙昧无知达到法宝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邓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的技术改选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书,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忙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胰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度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署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三十七条 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阶级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爱影响。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璀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改选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璀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改选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旅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篇7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全乡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环组发〔2020〕43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整合乡村、社会、群团、企业等多方组织资源共同参与乡村治理,探索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为经济主体,群团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为参与主体的“一核四体”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建立“七事四公开”(干部问事、群众说事、党组织提事、多元议事、村民定事、全程监事、定期评事,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党组织领导、自治组织主导、法治组织指导、德治组织引导的“四位一体”治理格局。

二、工作对象

2020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汪天子村。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坚持村党组织对一切组织和工作的领导,突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6月底,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11月底,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村级各类组织向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群团组织,每年年底前要向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应由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在召开会议决定前,要汇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运行机制,探索推行“七事四公开”工作法,确保在党组织领导下,群众的事由群众提、群众议、群众定、群众干。

二是规范和健全村级组织。在现有各类组织的基础上,根据乡村治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村级各类组织,该建立的建立,该规范的规范,该撤销的撤销。要探索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组织、村贤理事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等法治组织和德治组织,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组织体系,确保乡村治理主体健全完备。要制定乡村治理各个主体间的职权清单,保证多元治理主体对村级事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共治,提高乡村治理效果,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三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乡村治理需要设置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在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治理网格、设立党小组,建立“党小组组长+党员中心户+村级后备干部+妇联执委+青年骨干”的网格治理队伍,实现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无盲区、零死角、全覆盖”。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升村级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是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一批”(撤换调整一批、回引下派一批、组织培训一批、培养储备一批、整顿提升一批)要求,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乡党委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将坚决进行调整。探索开展村干部“三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本土化,村文书公职化)行动,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

五是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深化“331+”扶贫模式和“一强三融”(建强基层战斗堡垒,组织融合、人才融合、机制融合)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助推脱贫攻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上的引领作用,培育50个具有引领力的示范点,全面消除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的村,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

六是持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动态化整顿机制,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确定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扎实进行整顿。聚焦突出问题,按照“一问题一对策、一村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整顿方案,建立整顿台账,严格落实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村、1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包抓措施,推动先进更先进、中间争先进、后进变先进。

七是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落实党员“七个日子”制度(党费交纳日、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志愿服务日、积分评定日、党内关爱日、组织生活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创先争优。探索党员分类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党员信教参教专项整治,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八是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围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法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特困群体服务、农业产业技术指导、环境治理等重点,整合建立以县乡专业人才为主体、本土人才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将县直单位文化、法律、农业产业科技、资源环境等各类专业人才及相关站所专业技术人员、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一并纳入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定点帮扶机制,将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编组选派到乡镇、村组,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定点帮扶,确保每个乡镇都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联系帮扶。选派大学生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到村级产业专业合作社工作,助推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乡村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社工人才、公益文化从业人员等各类乡村治理人才500人次以上。建立优秀人才“四培”机制,把乡村中的各类能手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人才培养成合作组织负责人,把优秀合作组织负责人培养成村干部,造就一支懂治理、能治理、善治理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

九是持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充、覆盖全面、逐步增长的党建经费保障机制,逐年消化村级阵地建设债务,探索设立村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2万元。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招聘为乡镇工作人员的村党组织书记补助标准,补齐与其他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差距,实行村干部“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的发放制度,落实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全额领取村干部报酬制度,继续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推动村干部在岗干得好、退职有保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县工作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基层党组织建设自2020年3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环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层层广泛,做好前期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结合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探索推行“七事四公开”工作法,加强工作调度,扎实督导检查,确保乡村治理系统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县委组织部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验收,及时查缺补漏,总结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规划,带头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党委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专题督导和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深化总结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报道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营造各级参战、齐心合力、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与调度,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县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乡镇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督促指导各级扎实推进,对措施到位、工作得力、效果显著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成效一般的坚决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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