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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员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8-09

秩序员工作总结。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1

县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县自去年12月份以来,以清理和查处存在的问题为着力点,以建立统一规范的矿权市场为落脚点,以彻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了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全县矿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现将我县开展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确保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的全面推进

1、及时传达,广泛宣传。省、市作出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部署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省、市的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我县治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县报社、有线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集中报道,营造声势,通过层层动员和大力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对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从国土资源、监察、经商、安监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严谨的同志参加治理整顿工作,做到人员、目标、责任 “三落实”。

3、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对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集中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的通知》,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集中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整顿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4、建立制度,加强督查。把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与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责任包干,个人分区划片”的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统一方法步骤。建立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旬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月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一次小结,以便及时发现、督导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突出重点,全面清理排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和宜委〔XX〕60号、宜府发〔XX〕76号文件确定的治理整顿工作内容和要求,我县将凤仪、龙池两个产煤乡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将煤、页岩、河道砂石、建筑用石料作 为整治的重要矿种,把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矿权市场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否违规参与办矿涉嫌非法利益格局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分阶段开展了矿业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工作:

1、全面清查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与办矿或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通过采取自查、清查、公示、群众举报、群众监督等形式,对全县37名县级领导干部、544名科级干部、1337名一般干部进行了自查清理,未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参与办矿涉入非法利益格局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谋取私利行为。

2、全面清查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矿业秩序整治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我县对矿政管理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查,全县无违法批矿、越权办证行为;无违反国家、省有关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办法,不严格执行市场配置资源规定行为;无不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擅自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行为;无矿产资源补偿费不依法入库行为。

3、全面清查了矿山企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兴文县召开的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我县集中力量对全县75家各类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清理了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矿界是否清楚、安全措施 是否符合规程以及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非法转让转包矿权等行为。通过清理排查,共检查出非法采矿点5处,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矿权行为的煤矿2家,矿区范围和等高线相互存在重叠和纠纷问题的煤矿3家,存在用地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不符合规程以及地质资料不完善等问题老矿山企业14家,存在因采矿不当造成当地村社人畜饮水困难和房屋开裂问题煤矿2家。

认真整改,坚决查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

在整顿期间,我县针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和规范。

1、对5个非法采矿点,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由凤仪乡政府牵头,已于今年1月、3月、4月三次组织力量,依法进行了炸封。

2、对2家煤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权问题已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对存在越界开采的宗佑煤矿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万元,并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炸封越界巷道;对非法转让矿权的凤祥煤矿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限期完善转让登记手续;对受让方四川___康庄实业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

3、对宗佑、兴旺、金国3家矿界相互存在重叠和交叉的煤矿,分别制发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重新调整了矿区范围和煤层底板 等高线,并督促3家煤矿重新签订了《矿区边界协议》,重新完善了变更登记申报手续。

4、对存在用地手续不齐,安全生产不符合规程以及地质资

料不完善等问题的14家乙类矿山企业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在规定期限内,有10家矿山企业按规定完善了用地手续,面积达亩;有4家矿山企业编制完善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3家矿山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

5、对因采矿不当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和房屋开裂的2家煤矿,已责令其对受灾农户进行了补偿。

通过治理整顿,我县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得到极大遏制,广大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依法办矿,有偿使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矿山持证开采率达100%,年检合格率达95%以上,全县矿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整合资源,全面完成关闭小煤矿工作

为促使小煤矿联合改造,上规模、上水平,提升煤矿产业集约化程度,实现小煤矿资源合理利用和安全生产,在治理整顿期间,我县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___县关闭整顿小煤矿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闭整顿小煤矿 工作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由县关闭整顿小煤矿领导小组及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元尹煤矿和金黄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和矿井联合改造,合并为一对矿井集中开采,合并后保留元尹煤矿,并按有关法律程序关闭金黄煤矿。目前,两煤矿正按规定和要求抓紧完善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矿权市场建设

1、严格办证审批条件和程序。为规范矿权审批管理,我县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办理制度,将涉及矿权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送达。同时,在审批过程中严把审批“入口”关,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布局不合理、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粗放、工艺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未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无用地手续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2、建立和完善了矿权出让会审制度。对出让矿权坚持做到集体会审、集体定价、集体决策,从而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矿权出让等行为的发生,规范了矿权出让行为。

3、严格执行矿权招拍挂出让规定,积极推进矿权市场建设。我县自《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新 设矿权无一例外按招拍挂方式有偿出让,并以拍卖方式为主,自XX年12月至XX年12月我县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共计出让采矿权38宗,实现采矿权价款146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健全机制,巩固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成果

1、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针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随意性大,易死灰复燃的情况,我县制定了《___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并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纳入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要求将巡查责任制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坚持定期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发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必须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一方平安。

2、严格实行矿山年检制度。通过对采矿权人的开采现状、“两费”解缴、“三率”考核、地质环境保护、规范用地等指标的综合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采矿权人的违法行为,有效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积极推行煤炭矿产品准运证制度。结合实际,我县于XX年10月在煤炭资源相对集中的凤仪乡设置了煤炭矿产品检查站,并制定了相应的《煤炭运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对煤炭矿产品主要出入口的运输车辆进行定点检查,从而杜绝了非法矿产品进入市场,不仅维护了正常的开采秩序,而且保证了国家税费不流失。

4、严格执行科学开采、合理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全县矿山企业都按规定和要求邀请了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同时切实加强矿山企业对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力度,尽量减少和避免破坏地质环境,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权市场有待进一步培育完善

矿权有偿出让涉及土地补偿、青苗、附着物赔偿等诸多问题,若不在出让前解决好,将导致竞得业主难以正常开采和经营,应尽量减少“毛矿权”出让,进一步培育完善矿权市场。

矿产资源补偿费核定难度较大

一是核定计征办法有待改进;二是部份矿山企业纳费意识较为淡薄,隐瞒、虚报矿产品产量、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矿补费征收核定难。

地质灾害隐患日益突出

人为开矿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日益严重,地质灾害隐患日益突出。尽快建立完善对地质环境尤其是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管和保护的有效机制迫在眉睫。

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我县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 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使治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治理整顿,我县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了全面清理、查处和纠正,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机制全面建立,矿权招拍挂出和矿权有偿使用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矿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矿政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虽然治理整顿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县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是一项长期性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当将治理整顿这根弦继续绷紧,确保矿业秩序不反弹,使治理整顿成果真正得到巩固和提高。我们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县矿业秩序明显好转,以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2

我局公路建设工作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抢抓发展机遇,加大交通项目争取及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初步实现了20XX年第一季度“开门红”。同时,我局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及“三为”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为全年公路建设新跨越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第一季度公路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1、配合财务股完成固洪公路、石爷公路、淳礼大桥、铁南公路审计工作。

2、配合水利局搞好东庄水库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3、张王路、秦坡沟桥测设正在进行,4月20日工可研基本完成,4月底施工图设计全面完成。

4、完成甘泉湖东路测设、预算,现已开工建设。

5、铁南公路尾留工程正在加紧实施。

二、第二季度工作打算

第二季度工作已全面铺开,面宽量大,认真参加好“三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全局性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履行承诺,将“三为”主题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全面提升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一)公路建设情况

积极争取张王路、秦坡沟桥、铁十公路的立项,并搞好张王路、秦坡沟桥的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5月中旬开工建设。

(二)质量监督方面

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检测器具,健全监督网络,强化检测手段,完善监督覆盖面,加大质量监督巡检密度,从严把关,从重查处任何一件违反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工程事件,实行工程工程质量事故零容忍制度,努力将质量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路建设资金地方配套不到位,随着物价上涨,原材料成本增加,工程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工程资料管理不善,缺乏资料室、资料柜及专管人员,造成资料管理混乱成流失现象发生。

以上的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交通工作正常开展。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3

精选范文:房地产秩序整顿方案(共2篇)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一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核定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房地产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无证或者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视为无资质开发。严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行为。要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鼓励外来有实力和良好业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清出制度,把是否有不良记录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和企业晋级、降级的审批条件。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予以查处。二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审批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出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市规划部门审批。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程序。房地产企业申请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先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再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否则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35%,分期实施的开发项目,按分期实施的项目总投资和相同的比例执行资本金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定期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报送备案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予以查处。三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四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监制并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购房实名制订立合同前,应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向购房人明示,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予以查处。五严格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六加强房地产广告和展销活动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广告发布单位要对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查,杜绝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市建设、工商、价格、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展销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二、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一加强房地产转让管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办理完房产转移登记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到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作不实申报。房地产转让应当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规定,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未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二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自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就地产涉及的权属问题交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登记人出具登记证明。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当事人未申请抵押登记的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三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未取得资质证书、未履行备案手续、超范围从事中介业务以及中介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一个月内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房地产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应当采用市房地产、工商管理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并附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的由市房地产、物价、工商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三、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一用于出租经营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不得对外出租。二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活动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和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需提交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当事人合法证件。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出租。若出租共有房屋或已抵押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三租赁房屋经登记备案后,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可作为场所合法的凭证;若用于居住,其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凭证之一。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所有未办理《房屋租赁证》单位和个人应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租赁登记手续。对未申请房屋租赁登记的当事人,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予以查处。

四、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价格、工商、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整体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秩序整顿方案(共2篇)]篇1: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 按照中央纪委

(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等。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房地产秩序整顿方案(共2篇)]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三)开展警示教育。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建设部牵头,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与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工作。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如下: 建设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财政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审计署: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

监察部: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建立相关责任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工商总局: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为企业年度检查的重点;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4月中旬)

1、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联合下发文件。八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3、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后,八部门共同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下旬-2008年1月) 1.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自查。4月下旬-6月,组织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找并纠正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下级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7-8月,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抽查。9-10月,根据各城市检查情况,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各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工作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建设部。

4.推广交流典型经验。9-10月,选择几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城市,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下页篇2: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

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

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

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房地产秩序整顿方案(共2篇)]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16日——8月31日)

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 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

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

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011年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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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4

作为一名秩序经理,我在过去的一年中承担了许多任务和责任。这是我对自己在这个岗位上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职责

作为一个秩序经理,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管理整个办公室的秩序。在这个岗位上,我需要完成以下任务:

1.负责维护办公区域的安全和卫生,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2.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确保办公室的运转顺利。

3.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员工之间的关系和谐。

4.制定并推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管理效率。

5.负责办公室内部的装修和维修,确保办公室设施运转正常。

6.制定并执行节能减排的方案,确保公司行为环保。

二、工作成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做了很多工作,这些工作的成果为公司和员工带来了许多益处。

1.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

我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推行执行,使得公司管理效率得到了提高。员工明确了公司的各项规定,提高了员工工作的机制化和规范化。同时也使得公司的各项工作不再混乱无序。

2.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

我负责维护办公区域的安全和卫生,并确保员工之间的关系和谐,在员工工作中做了很多的服务,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员工们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舒适和安全,从而提振了员工的士气,使得员工们更加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

3.提高了公司的形象

我制定并执行了节能减排的方案,鼓励员工们节约用水、用电,从而降低了公司的能源开支。同时也节约了公司的资源,从而减少了公司碳排放。这些措施提高了公司在公众和市场中的形象和品牌,让公司更加人性化和环保。

三、工作经验

在这个岗位上,我积累了很多的工作经验。

1.团队协作是重要的

作为一个秩序经理,我必须与不同的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以确保公司的运转正常。因此,良好的团队协作至关重要。我也意识到这一点,因此我不断地学习如何与不同的部门进行协作,如何与其他同事们相处。

2.不断的学习和进步

作为一个秩序经理,我需要了解并掌握各种管理技巧和工具,以便更好地帮助公司维护秩序。我不断地学习和成长,以确保自己能够在这个岗位上发挥更佳的作用。

3.善于沟通

作为一个秩序经理,我需要在员工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建立沟通机制。我发现,沟通是任何人及任何岗位都需要掌握的一项技能。

4.增强责任感

作为一个秩序经理,我需要始终保持责任心,保持对公司工作的高度关注。这种责任心使得我在这个岗位上效率更高,取得更为良好的工作表现。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工作表现得到了同事和公司的肯定。我认为,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可以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5

XX年国土局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及矿业工作

总结

**县国土资源局XX年度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及矿业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帮助下, XX年度做了如下工作:

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以3月3日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结合大政办电29号《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打非”整顿规范工作。

紧紧围绕《**县XX年至XX年矿产资源规划》开展各项工作,以勘查有色金属为重点,突出以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页岩等为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占全县工业产值48%,更好的培植和发展矿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培植骨干企业,去掉小打小闹的,由原来7个砖厂、石厂、减少保留了现在的砖厂2个,石厂2个。

二、根据上级的要求,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突出重点,重点地区、重点宣传,共发出探矿权、采矿权按法规应具备的条件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设施等宣传资料1800余份,效果良好。

三、对非法开采的矿点责令停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炸封洞口,讲清安全后果的严重性。

在各部门的配合下,没收铁矿石20余吨;追缴资源补偿费5600元,由公安机关没收炸药223公斤;火雷管398枚,电雷管75枚。

四、矿业权清理的情况

1、探矿权计14个,其中XX年5月前后到期的有4个,上报延续3个,批准延期2个,到目前在有效期内探矿权11个。

2、采矿权共4个,其中砖厂2个,石厂2个。

3、收取资源补偿费.00元。

五、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制度,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XX〕102号文件,并制定了结合我们实际的制度。

目前申请办页岩砖厂的有2个,申请办采石厂的有4个,正着力按程序准备挂牌推行合同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0年整顿规范物业行业秩序工作总结

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工作汇报

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汇报要点

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6

作为一个医院,维护良好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患者的就医体验。在过去的一年里,本医院经过无数次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里,我们将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探究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维护医院秩序的第一步。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宣传,让患者了解到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良好的就医习惯对于就医效果的影响,这将无疑提高医院秩序的水平。我们在宣传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

1. 利用医院的公共媒介(如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发布关于秩序维护的相关通知,让患者能够及时了解医院最新的规定。

2. 实施入院教育,通过张贴标识、发放宣传手册、讲解规章制度的方式,让患者深刻认识到遵守规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3. 在门诊大厅、药房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电子屏幕,轮流播放制度宣传、公益广告等内容。

总之,多方位的宣传教育能够让患者深入了解到医院秩序的重要性,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二、合理设置门禁系统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医院采用的是智能化的门禁系统,确保了医院的秩序和安全。我们的门禁系统采用了人脸识别技术和身份验证技术,这有效地防止了患者用假身份来看病的情况。通过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使各种人员能够在门禁系统上进行相应的操作,以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畅进行。

三、完善医院制度

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是维护医院秩序的保障。我们医院制度的改革主要围绕着三个方面进行:

1. 制度日常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每天会有专人巡查医院的流程和规定,确保医院的每一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2. 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时刻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制度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只有及时修改和完善才能使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3. 制度宣传,让医院全体人员了解各项制度。每个员工都应该知晓各种制度措施,不仅是针对患者,也包括对内部工作流程的规范化。

四、强化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不言而喻,它关乎到患者的健康安全和医生的职业安全。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我们采用了多项措施:

1. 安装摄像头和报警器,监控和防范不法事件和恶意伤医行为。

2. 加强流动警力巡视,及时制止或发现不法行为,切实保障医院的安全。

3. 每个员工都应该了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正确处置并防止意外发生。

结语

在医院秩序工作的探索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改进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视宣传教育,合理设置门禁系统,完善医院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这些都是维护良好医院秩序的必要环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工作,以全新的精神面貌,以更优质的服务态度,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7

        文章标题:物价局整顿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总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编制整顿和规划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年-2008年)的通知》(整规办字[2005]2号)安排意见和《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三年规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中心,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创新价格管理,优化价格服务,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范文搜网-一、重点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1、严格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办案,履行价格检查职能,严格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履行检查职能,正确运用价格法律法规,另外,我局在完善了价格审理机构和价格法制工作的基础上,健全了价格违法案件的层层把关制度。为确保依法行政。每个案件,必须由办案人员、检查所长、法制室主任、主管局长、局长层层审查把关,达到万无一失。另外,严把案件程序关,遵守办案“二十四”字方针也是使我局执法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手段。其次,还规范了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准则,使我县价格案件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2、今年,县政府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是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为确保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1)、继续实行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奖优罚劣,保证了工作的扎实开展;2)、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和预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市场成本监测、调查,做好市场的预报预测工作,今年全年共上报政务信息20余条,撰写简报12期,发布价格信息30余条,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3)、认真完善落实价格监审制度,对国家管理商(产)品价格和垄断性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制度和差率、费率控制制度,全年没有一起越权定调价和出台新收费项目、新收费标准现象,维护了我县的价格管理秩序;4)、完善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设施费、商品房价格监审备案制度,全年共监审房地产商品房7栋,确保了我县房地产业价格的基本稳定;5)、强化价格监督,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打击恶性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6)、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及时制定出台一系列涉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县价格行为。上述措施的逐一落实,对扩大消费、促进我县需求增长,保持物价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县政府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顺利实现。3、严格依法行政。1)一年来,从保持物价稳定、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发,我们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对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找热点、难点开展监督检查,共开展了教育、电力、粮食、卫生、医疗、计生等多个部门的收费专项检查;2)认真开展价格举报案件的监督检查,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件件有档案,今年共立案举报案件15起,已全部妥善处理完毕;3)继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明码标价制度,落实了“五个一”示范工程,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截至现在共查处各种违价案件332起,违价金额420.17万元,退还群众343.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55万元,罚款26.03万元,案件审结率97,准确率100,审结案件卷宗合格率100。通过我们强有力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打击了我县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价格秩序,稳定了市场价格水平。10、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标价准确率达到95%。配合“四五”普法,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价格法规的自觉性和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以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为重点,有计划地搞好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今年,我局共整顿不规范的汽车维修21户;餐饮业76户,处罚42户;美容美发、艺术照相店56户,处罚46户,切实规范了我县经济秩序。二、下一步工作要求1、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贯彻《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案。对价格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价格违法所得

秩序员工作总结 篇8

近期秩序经理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秩序经理,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入职以来,我不断地学习、总结,充分发挥了秩序经理的职能作用,下面就让我来详细介绍一下我的工作总结。

一、合规指导

作为秩序经理,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司的秩序稳定,保护公司及员工的安全。因此,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主动预防和解决各类突发事件是职责所在。在实际工作中,我通过发布内部通知、开展培训讲解等多种方式对各类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协助各部门加强自身管理、防范风险。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指导,确保员工知法用法,合规合法的生产生活。

二、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是我工作中最为常见、也最为重要的项之一。主要职责是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如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机房管理、发放工具等,并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确保各项工作的执行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我协调各部门治理日常问题,及时处理投诉,以及保证公司内部治安稳定。同时,我也注重科技化的手段,实现各种数据的自动化,规范化管理,解决人力资源短缺问题。

三、案件管理

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中,秩序经理是必不可少的人员。这就需要对与治安、治理、公共安全相关的相关案件及纠纷等纠责到位,按照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查处工作。在实践中,我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分析,着重查明案件的案情、犯罪嫌疑人以及作案线索等,根据具体的情况高效把案件办结。

四、维护公共关系

维护良好的公共关系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作为秩序经理,维护良好的公共关系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内容,通过促进公司与社会公众和谐关系,提高企业的形象、信誉、知名度,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工作总结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常常进行工作总结与反思。在实际工作中,我注重团队协作、知识分享,接受团队成员的建议,为制定更好的工作方案提供帮助。同时,还不断地学习业务知识以及现实治理的新技术,加强自身能力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总之,秩序管理工作与公司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是公司安全、稳定、秩序的关键保障。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素质,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秩序、稳定和持续发展。未来我也将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不懈努力,创造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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