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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8-1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4篇。

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相信很多读者的内心是难以平静的。 好的读后感要对文章的深度内涵展开分析,我希望我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能够成为您的最佳选择,如果有需要请参考本文希望你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

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一直都很敬畏一句话:“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对于生死之类伟大的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视九尺垒塔,一叶蔽目。

如果一句话总结余华的《活着》那就是—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放下《活着》,我心中的石头并未落下,带着些许如同小时候做了坏事的快感,拿起了《许三观卖血记》,同是余华笔下的书,愿自己可以获得憧憬和感觉。

许三观是丝厂送茧工,回家看爷爷知道了在村里面年轻人都以卖血为荣,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有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后来许三观娶了许玉兰。男人卖血才能娶到媳妇,身体败掉了会遭退婚,这个时代在我们听起来多么荒唐,可见在当时封建观念根深蒂固,而又没有人打破这个牢笼。

可他后来的卖血就完全是为了求生,为了妻儿的生活,为了儿子的前途,只有最后一次,他是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可就这一次,他的尊严被践踏,他就像蝼蚁,无可奈何的悲叹。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新血头狐假虎威的嘲讽。他就像是旧社会的残酷制度镇压着无辜百姓,压迫着底层人民。

其实,死亡就像是严寒的黑夜,而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余华在序言里讲明这本书写的是平等。可有时候平等到了极致,就是伟大。有时候,平等就像是那三盘猪肝,但伟大的却是迟迟不动的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还好,许三观还活着。还好,许玉芬还相陪到底。总算舒了口气。

许三观的三观确实很正。书间夹杂的书友评论说“许三观愚蠢的固执,对一乐狠心,自私,那个时代人思想真可怕”

我一点也不这样认为

如果不能理解人物的所做所为,肯定没有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人物身份的角度去感受那个世界。以当下发展相对成熟的思想产物看待过往,觉得无法接受甚至有所鄙夷,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然,抱着这样一个角度去读书,也读不出个所以然。

许三观除了带了当时社会思想的烙印外,他无私,善良,正直,有原则,在有事情的时候能像个男人一样担起责任,为家遮风避雨。仅第一次是好奇卖了血,给自己取了媳妇用。后来每一次都是在被生活逼得没办法了,为了别人去卖的血。尤其是在最后几次,为了给一乐看病,简直是不要命,年过半百,随时都要挂的一副样子。有评论说“许是愚执,把卖血当成营生,什么牺牲健康换钱”拜托,家境没办法改变,一个闹过饥荒的工人把家底都刮出来完了,一路卖血到上海,就为了还在等待救命钱的儿子。

还有在妻子遭到批斗,许三观对待妻子的言行应该是老公典范了吧。这种男人放到现在分分钟被抢光,好嘛

许三观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自行体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在谈《许三观卖血记》之前,首先必须要说的是本书的作者余华。余华出生于1960年。初中毕业后,他当了牙医。后来,他弃医前往鲁迅文学学院深造。1993年他发表了长篇**《活着》,后来又被拍摄成电影、电视剧并风靡全国,轰动文坛、感动了无数人。

1998年他再次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一度将他推到了文学的巅峰,以此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及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而余华本人系国家级作家,是当代颇具影响力作家之一。

《许三观卖血记》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是在县城里的一家丝厂做送茧工,这一天的许三观回到乡下去看望他病危中的爷爷,但此时许三观的爷爷已经认不出许三观,不久后便去世了。于是许三观就坐在叔叔家的房顶上,无意听到四叔和桂花的母亲的对话,据说此时的桂花已经许配给了一户人家,有一次桂花的母亲把这个未来女婿叫来家中吃饭,她想看看这个男人可以吃多少饭,以此来判断他的身体好坏。

可是这个男人饭量不大,他只能吃一碗饭。通过这件事,桂花的母亲认定这个男人不健康,不能结婚!

许三观为此感到很困惑,于是就请教他的四叔。四叔说:身体结实的人,身上的血就是一颗摇钱树,卖一次血可以赚35块钱,而35块钱就相当于农村人种庄稼半年的收入。

他们村子里的四个叔叔都这么认为。他们认为人身上的血和井水是一样的。如果他们卖两碗那血,他们就会自己出来。

于是,许三观跟着方方和根龙在村里进城卖血。可是没想到卖血也有很多学问,比如说:因为卖血的人多了,需求血的人太少了,这时候就只有一部分人可以卖。

那谁可以卖?谁不能卖?就是收血的李血头说的算,因此他们平日里要给李血头送礼,李血头才肯要他们的血。

二是卖血前要多喝水。为什么喝水?因为喝水后,水会稀释体内的血液,使体内的血液变淡。原来两碗血的浓度只相当于一碗。三是卖血后,要用卖血的钱在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22黄酒。

因为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这两种东西一块吃,身体里的血才能重新长出来。

于是,许三观按照这个标准到城里卖血,得到了35元。拿着这35元钱,许三观想着回城里找媳妇。可是挑谁做自己的媳妇合适呢?

许三观绕着县城转了一圈,最后瞄准了许玉兰,把油条西施放在了城里。但不巧的是许玉兰已经许配给了何小勇。许三观认为何小勇家境不太好,而且相貌不如自己,所以想竞争。

这一天,许三观发现许玉兰的父亲拿着两瓶酒和一支烟,并用以下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1,自己出来打工时间长,挣的钱比何小勇多,身体比他好。2。如果他把女儿嫁给何小勇,他的家庭就会破裂。

如果嫁给自己,他自己原本就是姓许,这两家的香火一块给接上了。许玉兰觉得许三观说的颇有道理。

就这样,许三观嫁给了许玉兰,生了三个孩子。分别取名:一乐,二乐,三乐。

家里人也很幸福,但在一乐8岁那年,为了保护自己的两个弟弟,他在隔壁的房子里打碎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方铁匠的儿子住进了医院,方铁匠找到了许三观。许三观不知道。他没有钱补偿方铁匠。方铁匠要那笔钱给孩子看病,就带人抄许三观的家。

为了挽回自己的东西,许三观第二次踏上了卖血之路。和以前一样,卖血前喝70或80碗水,吃一盘炒猪肝,卖完后喝22瓶黄酒。最后,他把钱拿去卖血,平息了风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人民公社成立和大跃进年。那一年,工厂停产,学校停课,全民炼钢,大家吃集体饭。但好景不长。不久,许多人死于饥饿和饥荒。为了让家人吃饭,许三观再次走上卖血的路。

战后,许三观第五次卖血。当时毛主席说过:知识青年下乡,接受贫农和中农的再教育。

于是,一乐和二乐卷起被子下乡接受中下层贫农的再教育。两个儿子一去就是好几年,并且一乐那时候的身体不太好,许三观为了把他们调回城里来,就寻思着请他们的生产队长吃饭,可是请对长吃饭又没钱,这该如何是好?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一次他卖了两回血挣了70块,终于把一顿吃饭的钱给凑出来了。

可是,没等到一乐调回城里,一乐就患上了肝炎,一乐被紧急送到了上海医院。据说肝炎是个不小的病,得花很多钱去治。许三观跑遍了街坊邻居,一共借到了63块钱,离治病的钱还差的远。

许三观又为钱发愁了。他打算去上海看儿子,一路上卖血。途中,他将经过林浦、西塘、百里、黄店、七里堡、长宁等十二十个县。他有六个卖血的地方。他一路卖血到上海。

最后儿子也被救活了。今年,许三观已经60岁了,儿子们也开始自己创业,不愁吃喝。但许三观却错过了以前卖血的经历。他想吃炒猪肝和二两黄酒。他又下定决心卖血,但卖血的李三观却死了。新来的是个年轻人。他告诉许三观:

“你都这么老了,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你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许三观听完血头的话,才意识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了,这些年但凡家里有什么事儿,他就去卖血渡过难关,可是往后要是再出什么事儿,该怎么办?他想到这里不由的失声痛哭。

当我读到《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也很多次忍不住想哭。这部**的故事情节是非常的贴近生活,是属于一部上好的纯文学作品,他给人反思及教化、启发的目的。它向给我们展示了人物的单纯世俗、愚昧无知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的精神。

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它带有隐晦的批判性,它把人们的生活跟时政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时政一波动,每个人都像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蚁,间接或者直接的受到影响。或许“卖血”它只是笔者为了展示生活真实的一面用的一个代名词,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父母亲其实都是许三观,每个人的儿女都是一乐、二乐、三乐。他们为了儿女的生活、为了家庭的完整,为了亲情,都是用其他类似于“卖血”或者“卖汗”的方式去争取生活中的幸福感,以自愚或糊涂的方式在尘世中寻找一丝丝快乐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反映的问题是多元化的,毫无疑问它是一部上好兼十佳的纯文学作品,它值得人们去深思去学习,去品尝百味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有人说,人类是一个整体,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个人不幸福,所有的人就都不幸福;只要还有一个人在饥饿与贫困中煎熬,所有的人都无法真正地趣享受生活。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原来以前竟然有许多人因没食物而纷纷饿死,这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原来穷人竟是这么痛苦。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事一个叫许三观的父亲过生日,因为家境贫困,他们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不过父亲使儿子们高兴,用口才来满足三个儿子对事物的欲望。三个儿子都最想吃肉,在他们的眼里,肉可以说是最好的东西,许三观把烧肉的过程说的淋漓尽致,比如说到品尝的什么,他说“夹一片放在嘴里一咬,味道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这时,仿佛这道菜就在你眼前,那么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每次说到精彩片段时,所有的人都禁不住吞口水。那种场面肯定非常地有趣!

读了这篇文章,虽然写得很好,感觉到许三观过生日是非常热闹,像是吃了许多美食一样,实际上里面有着丝丝苦辣,因为这些菜根本是编出来的。我根本就没想到,没想到穷苦人们连过生日时也只能画饼充饥,每天都要忍受饥饿的煎熬,我觉得我们现在真的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总是受要买高级的,买这买那,根本就不知父母的艰辛,我以后一定会改掉这个坏毛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初中读后感作文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读初中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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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人性的真实》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本**,而且是一部纪录片。它慢慢地向人们讲述了那个贫穷年代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这些生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生活的典型代表。

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贫困人口的代表,他们贫穷、谦卑但从不谦卑;他们身处黑暗时代却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和生活的习俗可以埋葬他的身体,但他永远不会埋葬他的金色心灵。也许,有时候他有点酸溜溜的,但是他的心是善良的。

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是诚实的,但他有些狡猾。即使面对一跃的无情表现,他也挡不住人性的光辉。谁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和生活的重担所带来的压力?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三个孩子最复杂、最曲折的命运,也是作者努力的重点。最爱他的父亲不是他的父亲。他在邻居的斜视下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被扭曲,但他没有。

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之后情节更令人遗憾,得了肝炎,命悬一线。

当我看到xu sanguan一路卖血时,我的心被深深**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他健康快乐成长的原因。那是许三观的爱!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

据说青少年的头脑是敏感的。谁能理解一勒的血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

那个时代有多少孩子的童年时多姿多彩的?特别是一乐外出看病时,请假照顾二里节。兄弟的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寻找幸福的门,他绝望的愤怒!但在那个衣食无忧的时代,谁能理解他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2

许三观是一个很单纯的人,说起单纯,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许三多。记不得从哪里看到说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人有好坏之分,其实轻易就下判断说这个人好那个人坏,这种做法有点片面了。

说人是好人,因为他在做好事,那坏人做好事的时候,不能说他是好人吗。世界并非非黑即白,而是存在很多中间状态。说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要根据当时的情景判断。好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坏人也未必一直都是坏人。扯的有点远了,还是说回许三观的单纯吧。

许三观有着朴素的善恶观,他相信好人会有好报,坏人会有天惩。他不会详装大气去原谅一个人,也不会冷眼旁观别人的灾祸。小说大致有两条线索,一是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经历,第二条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的和解。

许三观在一乐九岁时才发现,这个孩子其实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何小勇在许玉兰结婚之前种下的种子。打这以后,许三观就对一乐疏远了许多,并撺掇着让一乐认何小勇做爹去。

直到饥荒时期,许三观带着一家人去吃面却让一乐买个红薯吃,一乐伤心得离家出走,被找到时许三观带他去吃了一碗面,自此,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算是坚定了-即使这不是我的亲生儿也是我最亲的儿。而跟许玉兰矛盾的化解,得算在家中开许玉兰的批斗会,许三观坦白说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自己跟林芬芳也有过一次,他跟许玉兰其实是一路人。

总体而言,《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其实很像,讲述的都是小人物在时代大潮中的普通又不普通的生活,正像彼时的我们,没有波澜壮阔,只有微风细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3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在这本书中,许三观的父母早逝,但多亏了他的四个叔叔和祖父,他才得以长大。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人,体格很强,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力量做一些体力活等工作,而是靠卖血赚钱和娶老婆。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

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量,娶了妻子,村民们感到光荣。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蓝天?

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那动荡岁月里一个非常普通的送茧工,为了让家人安居乐业,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卖血养活自己。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

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

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心目中,为了家人、妻子和儿子,他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但不,他还有别的选择吗?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

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但他还是想卖血。血是他的生命,但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

他爱他的每一个儿子,这就是他发光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

一种凄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渗透到全身。仿佛胸前有一块巨石,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50岁的男人会卖很多次血。他可以连续六次为非亲生儿子卖血。他可以在寒冷的冬天喝湖里的冷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

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认为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要走,他必须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

我想这就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爸爸对儿子独特的爱。那时,很少有人会为了自己的儿子的非亲生儿子的病而去救他。这种爱是非常伟大和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

“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当他六十岁的时候,他不能卖他的血。真是讽刺。

他的生命没有保障,有意外,也没有办法处理。许三观泪流满面。他最后一次卖血,不是因为缺钱,而是想再去胜利饭店,再去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

然而,他的三个孩子一点也不明白,是父亲的血喂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帮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许三观卖了无数的血。他只记得结婚时第一次卖血,后来又接连卖了很多次。尤其是对那些不是自己的孩子来说——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

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发现,为了生存,我们必须**我们宝贵的血液,这不是个人行为造成的,而是整个社会和时代背景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

“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有强烈追求的底级社会工作者。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

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

就是要走到生命无法生存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

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

“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

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

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4

看到题目以为它又会是一本很悲伤的小说,结果看了好几章也没觉得难过,相反却觉得很搞笑,里面的大人们的思想让我觉得好逗,平平淡淡的叙述故事但却很吸引人,让我有一直看下去的欲望。可,看着看着感觉到不一样了,太难受了不敢再读下去。许三观每次去卖血都让我胆战心惊的,害怕他会突然倒下去,最后一段时间都是为了儿子,为了给儿子看病他隔了三五天就要去卖血,我害怕他这样做,害怕他最后连自己的命都给卖进去,终于还是有一次他差点就死了,还好善良的人,善有善报。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善良,但却被生活所迫,一次次的在死亡的边缘挣扎。还好最后的结局是好的,总算是一直揪着的心能放下来了。

许三观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连命都不要,许玉兰虽有些泼辣但却善解人意,长得漂亮被称为“油条西施”许三观娶了她也是许三观的福气,三个儿子很孝顺虽然有时候觉得父母丢了自己的脸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爱父母。

短短的一则故事,余华却把人的一生,一家人不同角色的扮演给完完全全地叙述出来了,每个人都有缺点,但内心最深处的永远是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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